从法律上看新石器时代人类遗骸的文物属性--以新石器时代甑皮岩遗址的人骨标本为例
从法律上看,现行的文物保护法对新石器时代人类遗骸的文物属性未作明文规定,只是就旧石器时代的古人类化石的文物属性作了明确的规定。由于在中国参加的有关文物保护的国际条约中,都是将包括新石器时代在内的史前人类遗骸划定在文物范围之内的。因此,这就涉及到国际条约在国内的地位和适用问题。在实践中,国内的许多博物馆、文物单位等文物收藏机构,是将新石器时代人类遗骸作为文物藏品来完成鉴定、定级、登记、编目等入藏手续的。本文主要探讨和研究新石器时代人类遗骸是文物藏品还是标本藏品的问题。
人类遗骸 新石器时代 甑皮岩遗址 文物属性
李志伟
桂林甑皮岩遗址博物馆 广西桂林 541003
国内会议
2010年中国桂林·史前文化遗产国际高峰论坛暨中国博物馆协会史前遗址博物馆专业委员会第八届学术研讨会
桂林
中文
342-346
2010-1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