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法律在婚姻家庭领域的智慧与担当--纪念1950年《婚姻法》颁布60周年

  就法治社会而言,法律不仅是治国之公器,且已内化为人类生活的一部分。相比其他领域,婚姻家庭范畴是一个更为特别的法治空间,其兼具身份性与财产性,关乎人格之尊严和人性之微妙,因此要求法律制度有特别的智慧和特别的担当。六十年来,新中国的婚姻法经历了1950年首次出台、1980年以新代旧以及2001年全面修订三个重大发展阶段,矢志不渝地推动婚姻家庭领域的自由与平等,善用智慧维护婚姻家庭领域的安宁与正义,同时也恪守本分精准把握婚姻家庭领域的有为与无为,正体现出这种特有的智慧与担当。以此为基础,婚姻法必将勇往直前,完成新的历史使命。

婚姻法 家庭关系 法律效力 制度改革

邓丽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10年学术年会

海口

中文

32-35

2010-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