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事实婚姻的刑法效力

  认定重婚罪的重要标准为“有配偶”,但司法界及学界对事实婚姻关系是否属于合法的配偶关系却意见不一,呈现出民法上保护事实婚姻而刑法上不承认事实婚姻的法律冲突现象。本文从我国历次司法解释对事实婚姻的认定态度出发,分析了事实婚姻的含义及其法律特征,并进一步阐述了事实婚姻的合法性根据,从而提出:事实婚姻可以构成重婚罪,重婚罪主体中的有配偶者,不仅包括已登记结婚的人,还应当包括法律承认的已存在事实婚姻的人。

重婚罪 事实婚姻 法律效力 司法解释

郭丽红

广东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10年学术年会

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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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164

2010-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