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忠实协议”--一个不应成为问题的法律话题--兼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4条
值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正在制定之际,有关夫妻“忠实协议”应是否规定以及如何加以规定的问题引起了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人士的不同看法。作者运用法律解释学的原理,分析了最高人民法院不仅应当加以规定而且还应赋予其法律效力的原因,并对其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论证。
夫妻关系 忠实义务 婚姻法 法律效力 司法解释
杨晋玲
云南大学法学院 昆明 650091
国内会议
海口
中文
171-178
2010-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