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网络侵权案件中权利人的通知

  本文仅就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实施侵权行为情况下权利人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发通知进行研究。权利人在网络上发现自己合法权益被侵害的内容,既可以追究侵权内容发布者的责任,也可以要求为侵权内容提供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但前提是权利人要向网络服务提供者发出有效的通知,其内容要包括权利人的信息,侵权内容地址、权属证明及权利人承诺等。权利人的通知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视为无效的通知,对网络服务提供者不生权利人期待的拘束力。

网络侵权案件 服务提供者 权利人通知 法律效力

刘明江

郑州牧专人文与社会科学系 北京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10年博鳌法学论坛暨第七届法官与学者对话民商法论坛

海南博鳌

中文

238-242

2010-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