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改革的成功与不足

  《侵权责任法》对医疗损害责任制度进行了成功的改革,主要表现在统一适用医疗损害责任的案由、对医疗损害责任进行科学分类、确定适合国情的归责原则体系、统一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等方面,正确地处理了受害患者、医疗机构和全体患者的利益关系平衡,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应当通过司法解释等方法予以补充完善,以协调好上述三者利益关系,保护好各方利益。

侵权责任法 医疗损害责任 归责原则体系 赔偿标准

杨立新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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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博鳌法学论坛暨第七届法官与学者对话民商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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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