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医疗损害责任--以《侵权责任法》第七章的规定为视角

  《侵权责任法》确立的医疗损害责任的概念,对有效解决医疗损害责任、充分保护患方的合法权益、统一医疗纠纷的案由及其赔偿标准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医疗损害责任制度确立了对医疗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等三种不同的归责原则,明确规定了患方的知情同意权,医方告知说明义务、免责事由和过度诊疗行为等。《侵权责任法》应当进一步完善医疗损害责任制度,应当增订医疗同意书制度、医疗共同损害责任以及会诊行为责任,在此基础上建议制定专门的《医疗损害责任法》。

侵权责任法 医疗损害责任 医疗纠纷 归责原则 制度创新

艾尔肯 张榆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 辽宁大连 116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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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博鳌法学论坛暨第七届法官与学者对话民商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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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368

2010-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