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评议《侵权责任法》中的过度诊疗侵权--以便于当事人诉讼为视角

  过度医疗行为,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以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故采用超越个人疾病诊疗需要的手段,给就医人员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行为。过度医疗行为以过错责任原则归责为主,过错推定为辅,并指出其责任主体、举证责任的变化、赔偿范围及赔偿责任的界定。

侵权责任法 过度诊疗 损害赔偿 归责原则 赔偿范围

丁烨敏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

国内会议

2010年博鳌法学论坛暨第七届法官与学者对话民商法论坛

海南博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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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389

2010-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