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侵权法上危险责任制度的完善
危险责任是侵权责任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其归责依据是基于风险分担的原理。美国、法国和德国等多数国家关于危险责任的立法已相当完善,而中国的相关立法尚显薄弱。我国应借鉴其他国家先进的立法经验,选择民法典上的一般条款与特别法上的责任类型相结合的立法模式,并进一步完善责任保险等配套制度,使危险责任的立法适应工业社会高速发展的需要。
侵权责任法 危险责任 归责依据 无过错责任
解玉娟
海南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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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463
2010-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