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垂直相關程度是否影響具控制力權益法投資淨收益之持續性與理性定價

  本研究探讨公司与具控制力(子公司)之权益法投资间垂直相关程度高低,对於具控制力(子公司)之权益法投资净收益持续性之关联性,及股市是否理性定价该关联性。实证结果包含:(1)公司垂直相关程度越高,具控制力(子公司)权益法净收益盈餘要素於预测下一期盈餘之持续性能力越高;然而投资人在评价具控制力(子公司)权益法净收益在预测下一期盈餘时,并未纳入公司垂直相关程度之增额影响。(2) 实证测试无法拒绝股市理性定价「垂直相关程度较高时,将增加具控制力(子公司)权益法净收益盈餘要素於预测下一期盈餘之持续性能力。」之假说。(3) 考量公司居產业链位置后,高垂直相关组公司且不论公司於產业链下游端或產业链上游端,公司垂直相关程度越高,则具控制力(子公司)权益法净收益於预测下一期盈餘之持续性能力越高;且母公司位於產业链上游端时,该现象更明显;此外,高垂直相关组中,不论母公司居產业链上游端或下游端,股市对於该持续性能力关联性均理性定价。

垂直相关程度 盈余持续性 理性定价 权益法投资净收益

李淑華 林瑞青 楊炎杰 蔡彥卿

國立台北大學會計學系 輔仁大學會計學系 元智大學管理學院 國立台灣大學會計學系

国内会议

第十届中国实证会计国际研讨会

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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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