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舞弊、监管处罚倾向与审计师责任--基于中国证监会处罚公告的分析
本文以受到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为样本,按其违规形式分为有报表舞弊行为的公司和有会计信息违规披露行为的公司两种,并进一步把报表舞弊细分为与收入相关的舞弊和与资产相关的舞弊,通过设置Logistic模型验证了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舞弊与其审计师受处罚之间的相关规律,即当审计师不能识别并公正地报告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舞弊,特别是与收入有关的报表舞弊时受处罚可能性就很大。进而明确审计师的责任并对审计准则的修订提出了相应建议。
财务报表舞弊 上市公司 监管处罚 审计准则
吕先锫 袁洋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6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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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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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