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创新研究--以宅基地租赁权的建构为中心

  现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存在着土地资源大量浪费和利用效率低下,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等弊端,而构建宅基地租赁权有利于优化配置农村的土地资源、适应市场经济变革的要求,最终实现城乡一体的土地使用权制度。在对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立法现状和实践缺陷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探讨构建农村宅基地租赁权制度的必要性,进而通过完善宅基地租赁权的法律制度、建立宅基地租赁权的配套制度以及构建多元化的宅基地租赁纠纷解决机制等措施来健全我国的农村宅基地租赁权制度。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法和描述性研究法。研究结论:在农村宅基地租赁权构建过程中,一方面通过立法确认其合法性的同时,明确其转让范围和建立强制登记制度,另一方面着重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和宅基地租赁市场的建设以及宅基地纠纷处理机制的完善。

农村宅基地 使用权流转 法律制度 租赁权 转让范围 强制登记

解安宁

南京农业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95

国内会议

第二届农林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论坛

南京

中文

197-203

2011-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