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医药研发创新合作模式探讨
通过粤港之间医药研发创新不同合作模式的比较,本文认为,要适应现代医药研发自主创新的特点和趋势,粤 港之间现有的合作模式要从浅层次阶段深入到实体企业阶段,主要通过大型企业集团对粤港两地科研机构、科研中介、和 其他企业的兼并、收购、合资等方式来进行。要有效实现这一目标,广东应当剔除医药研发的条块化和行政化、促进两地 药企的兼并收购、发挥资本市场的支撑作用和提升两地医药研发在全球的竞争地位。
粤港合作 医药研发 合作模式
李建国
广州中医药大学经管学院
国内会议
第十届全国区域经济学学科建设年会、区域合作理论与实践创新暨粤港澳区域经济一体化学术研讨会
广州
中文
368-373
2011-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