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ECFA签署后的粤台经贸合作:问题与对策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ECFA)主要是推动两 岸经济合作,并依据WTO 考虑两岸经济关系特殊性所做的规划,协议提供两岸间的经贸谈判平台,用以 解决重要的经济议题。ECFA 最早是由台湾方面于2009 年提出,最终于2010 年6 月29 日在中国大陆重庆 签订的经济协议,2010 年9 月12 日,在顺利完成签署、换文等程序后,《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当天正式生效。这标志着两岸经济关系由此站上新的起点,粤台经贸合作也跨入了互利双赢、合作发展 的“ECFA 新时代”。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粤台经贸合作 粤台产业竞争

赖文凤

暨南大学经济学院台湾经济研究所

国内会议

第十届全国区域经济学学科建设年会、区域合作理论与实践创新暨粤港澳区域经济一体化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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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531

2011-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