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循环经济背景下的资源税与增值税改进探讨--以长株潭城市群为例
长株潭城市群作为“两型社会”改革实验区,存在资源消耗高、利用率不足、财政 收入缺口大的客观约束。本研究从长株潭城市群现状入手,在分析了针对资源、产业状况的基础上,提出资源税需针对性地扩大征收范围、提高税额或税率和调整计税依据,增值税 则需扩大抵扣范围、增加优惠条件、延长优惠时限及奖罚并举等措施,藉此促进长株潭“两 型社会”产业结构调整与资源优化,加快地区经济发展。
循环经济 资源约束 环境约束 资源税 增值税 城市群
周艳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经贸系会计教研室,湖南长沙,410004
国内会议
湖南省技术经济与管理现代化研究会2010年学术年会暨“低碳经济与湖南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研讨会
长沙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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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