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会计与司法会计之争说明了什么
法务会计在我国是一门年轻的学科,我国开展法务会计工作也不过二十余年历史。因此,我国对法务会计相关研究总体上处于起步阶段,法务会计的理论体系不够完整。它与司法会计都是会计和法律结合而产生的边缘学科,少部分学者将其与司法会计混为一谈,对法务会计存在偏见和认识上的误区,甚至是诋毁。本文就法务会计与司法会计争论的焦点反思法务会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法务会计 司法会计 学科性质 理论体系
郭强华
天津财经大学
国内会议
重庆
中文
229-235
2011-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