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机构投资者类型、股权特征和自愿性信息披露

从所有权视角探索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研究还较少,对于机构投资者在自愿性信息披露中的作用更是一个新的公司治理研究课题。本文考察了机构投资者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影响机理,并细化比较研究了投资型和投机型机构投资者的不同作用机制,同时考虑了企业股权特征对这种作用机理的重要调节效应。最后利用中国上市公司2007-2010年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发现,机构投资者整体对自愿性信息披露无显著影响,但投资型的机构投资者能显著提高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在国有控股或股权较为集中时,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较高且投资型机构投资者影响力更强。为积极发挥我国机构投资者的治理角色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启示。

自愿性信息披露 机构投资者 股权特征 治理角色

牛建波 吴超

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南开大学商学院 天津 300071

国内会议

第六届公司治理国际研讨会

大连

中文

2520-2534

2011-08-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