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加强招投标活动和标后监督管理
招标投标是商品活动的一种运作方式,它是伴随社会经济发展而产生并不断发展的有竞争的全面包干责任制,就是建设单位发布招标,承包单位投标。双方都以平等的法人地位,以各自的利益为基础,按照招标文件提出的或商定的工程造价、工期、质量及报酬、责任签定合同,双方按合同承担经济责任。它作为一种竞争手段和方法,所要达到的直接目的就是择优选定,最终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其必然的结果就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具有客观规律性与规则性的竞争与优胜劣汰,促进人类文明的进步,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社会制度的不断完善。
刘晓东
延安市黄陵县招标办
国内会议
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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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267
2011-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