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健全制度创新手段努力探索建设工程招投标防治腐败有效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从1981 年开始,经历试点、推行和逐步完善三个阶段,已历经30 年的发展历程。特别是自2000 年1 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实施,为招投标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全国各地相继成立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和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实现了管理和交易分离,基本形成了“业主组织招标、企业自主投标、专家负责评标、市场(交易中心)提供服务、政府实施监督”的招标投标运作模式。通过“备案管理、过程监督、依法查处”等手段,形成了“法律保障、政府监管、市场调节、经济制衡”的监管模式,使工程招投标步入了健康运行的轨道。但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招标人歧视潜在投标人、围标、串标、泄漏标底、评标专家不公正打分、监管手段落后等。我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做了大量调研,努力寻找解决上述问题的切入点与着力点,以中办、国办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为契机,以预防腐败为抓手,着眼于堵塞招投标制度漏洞,积极推进招投标工作方式、方法和机制制度创新,取得了良好成效。

甘肃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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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五省(区)第四届招标办交易中心主任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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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