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行政法生成的进路话语
国家与社会的互动与调适是再塑政府的根本动因,公民社会及理论的渐趋成熟 是再塑政府的必备的现实条件和理论储备。国家与公民社会远距离也会造成政府失范和政府 的远距离近视——假近视,政府求助于社会——第三部门,但是,第三部门的失灵造成政府 近距离近视——真近视,这就要求再造政府;随之,现代公共行政发展与政府权能的紧张关 系要求“最佳政府”的构造,公共行政一隅的社会行政法治及社会行政法直面而来。因此, 从外在的宏观轨迹而言,是从市民社会到政府公共权能的视角变迁,内在的则是社会行政法 和法治之诉求和呼唤。
社会行政法 生成 进路 话语 视角变迁
姬亚平 李建科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国内会议
山东泰安
中文
45-58
2010-07-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