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正当程序及其限度

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与“蜗牛”般爬行的社会管理制度之间的“鸿沟”引致了 社会问题的“勃发”。迫切的社会管理制度需求引发了社会管理创新实践“雨后春笋”般风 行。社会管理创新实践有效填补了社会管理需求与供给差距,同时也面临着正当法律程序的 “拷问”。本文认为社会管理创新实践符合我国转型期政府职能转变的发展趋势,但依法行 政、服务行政、保障人权与维护公益并重的行政法新理念要求社会管理创新实践应坚持正当 程序的原则并保持一定程度的克减。

社会管理创新 考察 正当程序 限度

宋国涛

郑州大学法学院 450001

国内会议

2010行政法年会

山东泰安

中文

168-177

2010-07-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