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政府业务委托外包的行政法认识

在服务型政府建设及民营化思潮的双重影响下,政府业务委托民间办理渐成我 国公共行政改革的重要方向,本文从行政法视角对委托外包的政府业务的类型进行了梳理, 认为我国外包的政府业务可以划分为政府行政性业务、政府事业性业务和政府经营性业务, 三类不同的政府业务具有各自不同的法律属性,应当分别规范:政府行政性业务外包应当纳 入行政委托的规范范畴,政府事业性业务外包应作为特殊的政府采购对待,而政府经营性业 务外包即政府特许经营应适用独立的公法规则规范。

政府业务 委托外包 行政委托 政府采购 政府特许经营

王克稳

苏州大学东吴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暨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10行政法年会

山东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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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215

2010-07-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