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受教育权在行政诉讼中确认与保障

将受教育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产物,虽然社会权利的实现需 依赖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政策,但肯定其可诉性是权利保障的必然趋势,并在行政诉讼程序 中得以确认,在具体落实受教育权的法律保护问题上,协调法律保留与教育自主之间的关系,是目 前我国立法规制与司法救济的核心。

受教育权 法律保护 行政诉讼

李昕

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10行政法年会

山东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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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414

2010-07-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