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群体性事件中公民的角色与行为分析

转型时期,利益调整加剧和城市化进程加快使得部分弱势群体权益受到损害, 利益表达意愿强烈。但现有法律途径包括人大、诉讼和行政参与程序都无法提供有效的信息 传递和利益表达方式,而在中央、地方与公民之间的信息链条中,地方政府占据最为有利的 博弈地位,可以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隔断公民与中央的信息传递过程。公民为了寻求中央政 府的帮助,让中央政府知晓真实情况,只能采取特殊的民意表达方式,即群体性事件。基于 此,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合理调整、地方普通民众政治制约权力的最终获取与民意表达沟通机 制的完善是解决所有群体性事件的突破口。

群体性事件 地方政府 公民

王霁霞

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100083;中国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2010行政法年会

山东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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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1026

2010-07-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