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政府治理群体性事件机制创新

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原有的社会阶层和利益格局正在进行深刻调整,利益主体 分化、利益诉求多样化,随之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社会矛盾和冲突。群体性事件频发表面上反映社 会利益冲突,但更折射出政府治理群体性事件上存在观念和机制方面的诸多问题。有效预防和应 对群体性事件,政府不仅要创新思维,科学认识社会稳定的时代内涵,理性对待群体性事件,更 要创新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利益诉求表达和保障机制、利益协调沟通机制、信息公开机制以及社 会保障救助机制等,同时还要提前预警,依法、合理、适度地应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群体性事件 政府治理 机制创新

王振清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2010行政法年会

山东泰安

中文

1056-1065

2010-07-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