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团体诉讼:群体性事件有效化解的一种路径

转型中国社会治理中频频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大多因官民矛盾的激化而引发。与 时下流行的行政化解手段相比,通过司法这一理性交往渠道更能妥善消解群体性事件引发的 危机。相较于个人诉讼及集团诉讼而言,团体诉讼因其所固有的制度比较优势,对部分群体 性事件的化解更具实效。透过失地农民、出租车司机及环境污染受害者等三类典型群体性事 件粗略的微观观察,可以为团体诉讼化解群体性事件机制的建构提供有益的启示。

群体性事件 团体诉讼 公益团体

章志远 高中红

苏州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10行政法年会

山东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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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1114

2010-07-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