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的行政法思考
近年来我国群体性事件频发,引发社会各界反思。群体性事件多与行政权力运 行有关,政府或公权力往往是群体性事件的肇始者、推波助澜者,或者权力与资本的结合使 得原本属于经济纠纷的事件转化为针对政府的群体性事件。同时,群体性事件折射出目前我 国行政法律救济制度的缺失。因此,群体性事件的应对需要行政法治新思维:尽量避免将群 体性事件政治化、治安化或刑事化;群体性事件的应对关键不是应急处置而是日常的依法行 政;完善和畅通制度内行政法律救济制度。
群体性事件 行政 法治
赵颖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山东泰安
中文
1115-1122
2010-07-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