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韩国环境影响评价的司法审查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的司法审查不同于一般的行政诉讼,在原告适格及受案范围等方 面都具有显著的特点。而且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本质上属于程序法制度,因此司法审查也主要 侧重于程序性审查,即环境影响评价程序是否有瑕疵及这种瑕疵能否影响项目许可决定的效 力等问题。

环境影响评价 原告适格 处分性 程序瑕疵 韩国

林宗浩

烟台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10行政法年会

山东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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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1224

2010-07-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