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程序的时代——基于我国现行法律规范体系的分析

自1989 年《行政诉讼法》出台后,制定《行政程序法》的呼声便一直没有停止过。在近年 来的全国两会上,每年都有许多代表委员提交议案、提案,要求制定《行政程序法》。2003 年, 《行政程序法》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但由于多种原因至今尚未启动。原因 之一是理论和实务界对中国是否已经具备制定行政程序法的社会条件存在不同意见。2008 年统 一的行政程序立法空白在湖南首次突破,这次“破茧之举”无疑对其他省份和全国的行政程序 立法起到辐射和推动作用。但是目前我国法律体系中有关行政程序的立法状况仍然是一个缺乏 实证分析的问题。本文旨在通过对我国现行法律规范体系中有关行政程序的规定进行梳理,提 供一幅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状况的白描,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制定统一行政程序法的社会法制条件进行分析。

应松年 王敬波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 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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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