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地方间程序制度研究
中央和地方间程序制度意义重大,但目前缺乏研究。随着行政实践 的发展,尽管中央和地方间的程序建设已变得十分重要,但就现状而言,相关程序 仍缺位严重。中央和地方间的程序不足带来了许多显性和隐性的问题,就其原因可 以归结为文化传统、计划经济的惯性、公法程序制度不发达和学界研究缺乏等方面。 考虑到中央和地方间程序的特殊性,中央地方间的程序建设中,需要考虑利益多元、 互动型结构、权力的制约与协调、秩序安全和国外经验等重要问题。建构中央地方 间的程序制度,主要包括地方诉求表达程序、中央对地方的领导程序、中央与地方 的合作程序、中央地方间纠纷解决与权利救济程序和中央与地方关系改革的程序。
行政程序 中央地方间程序 制度建构
薛刚凌
中国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长沙
中文
54-71
2009-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