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协助程序研究
作为实行行政科层制职权分工的国家弥补分工不足的必要的手段,行政协助应首先被定位为一项处理行政机关之间合作关系的原则,这一点早已被域外相关立法所肯定。对行政协助的程序进行研究不能简单借鉴域外立法经验,就制度谈制度,而是必须以相关理论研究和行政程序法治的整体建设为基础,正确借鉴域外相关立法经验,结合我国的行政体制和行政习惯等实际情况,选择适合于我国的行政协助程序立法模式,最后再从细微处入手全面构建我国行政协助的程序制度。
行政协助 程序 原则 制度
黄学贤 吴志红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215006
国内会议
长沙
中文
141-151
2009-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