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让“公开”的阳光照耀“权力”的殿堂——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看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

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的重要前提和基本途径,其目的在于增强政府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努力建设阳光政府、服务政府和责任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已经向着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方向迈进。但是,该条例的贯彻实施仍将面临诸多问题。本文将重点从剖析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入手,力求探索一条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有效途径。

政府信息 公开 完善路径

王起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国内会议

2009年行政法年会

长沙

中文

323-330

2009-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