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发展问题——以《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为视角的分析
以《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为视角,分析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提升和拓展的发展趋势。提升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立法的立法层次,完善其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单行立法,形成信息公开基本立法与单行立法相结合的体系化,促进政府信息全面公开的规范化。
政府信息 信息公开 立法发展
王小萍
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山西太原 030006
国内会议
长沙
中文
364-370
2009-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