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前提下完善保密法律制度——以《保守国家秘密法》的修改为分析对象

我国《保密法》正在修订过程中。《保密法》强调“以保密为原则,以不保密为例外”,与建设阳光政府的要求不相适应。《保密法(修订草案)》沿袭了《保密法》的基本理念和制度,其价值取向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所强调的公开理念背道而驰。保密制度应当成为信息公开法律制度中的一个特殊制度而存在,并对其适用范围进行明确而严格的限制。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前提下建立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相适应的保密制度是《保密法》修改的关键。

保密 保密法 政府信息公开 知情权

沈福俊

华东政法大学 200042

国内会议

2009年行政法年会

长沙

中文

505-515

2009-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