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信息公开诉讼周年年度调查报告——基于透明中国网刊载的40宗涉诉案的考察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局之年依申请信息公开案件的调查结果表明,依申请信息公开案件立案受理环节的行政程序缺失是涉诉信息公开案发生的重要原因,《条例》第23条是行政主体拒绝公开信息的主要挡箭牌。尽管我国民众的信息需求表现出了多元化特征,但还不是“政治参与民主型”和“生产需求型”的而是“生活需求实用型”的,不是“决策信息需求型”的而是“执行信息需求型”的。同时,律师是信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公益诉讼正在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集中涌现;涉访信息公开比例较重;地市机关特别是区县机关正成为我国社会矛盾和信息公开案的高度聚集区与集中爆发区;法院立案受理接近3/4,但司法不作为现象仍然突出;原告胜诉率偏低,行政复议程序制度闲置。
依申请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诉讼 调查报告
倪洪涛
湘潭大学
国内会议
长沙
中文
577-591
2009-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