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如何走出诉讼困境
政府信息公开实施一年间,政府信息公开遭遇诉讼困境,极少有申请人获得实质性胜利,更有大量案件无法立案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之所以遭遇诉讼难题既有我国司法体制自身缺陷的原因,也有《条例》对公开例外事项规定不明、对申请人资格横加限制、对信息公开诉讼审查规则规定空白等原因。欲使法院在信息公开行为的审查上走出“无为”困境,必须对信息公开的公开范围、审理规则予以明确,更须保障法院独立审判的地位,以确保其能对行政机关信息公开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以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供持续发展的动力。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 诉讼困境 公开例外事项 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陈仪
苏州大学法学院 215006
国内会议
长沙
中文
592-601
2009-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