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种子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本文对种子行政执法体系的建设进行了探讨。《种子法》的颁布,标志着在种子管理中农业部门成为法定的执法主体。随着种子市场化进程的深入,各类种子违法行为层出不穷,使种子执法体系暴露出了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何加强种子执法体系建设,有效保护农业生产安全,维护种子从业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是一个需要予以关注和解决的问题,并对此进行探讨,为探索可行的发展方向,提供可借鉴的建议。
农业经济 种子管理 法律规制 《种子法》
杜郁 鲍聪
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石家庄 050031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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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9
2011-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