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基于完全城市化目标的集体经济改制研究

城中村改造是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城中村集体经济存在严重的体制弊端,阻碍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现行城中村集体经济的改造土要采取的合作社制和股份合作制两种模式,在体制上还保持了与周边城区和市场的相对隔离,是一种不完全城市化的改造模式。城中村集体经济改造的模式选择,必须符合城中村改造的整体目标。城中村集体经济改制模式的选择应当服从于城中村改造的最终目标:彻底实现城中村的城市化。城中村集体经济的公司化,彻底明晰了企业产权关系,全面消除了企业的封闭性,有利丁企业做强做大。 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公司化,要求其必须剥离所担负的社会功能。公司制是实现完全城市化城中村集体经济改造的最佳选择。

城中村集体经济 合作社制 股份合作制 公司制 完全城市化 社会功能

赖丽华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处,330077

国内会议

2011年中国社会学年会——城市化加速期社会建设

南昌

中文

174-185

2011-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