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我们如何区分物体与物体的图像并且看到图像

在看图像的时候,所发生的不仅仅是“看到”图像,更是发生在意识中的区分行为:人们将物体与物体的图像有效区分开。这一意识过程是如何可能的?一般人们都将观看图像的行为理解为以“看”为核心的视觉行为。 但是,上述理解就无法解释我们如何区别物体与物体的图像之间的差异。从哲学角度可以寻求到一种合理的解释,既能够有效回答我们如何区分物体与物体的图像,又能够回答我们如何看到图像这两个图像意识中的核心问题。 现象学中图像意识概念能够有效描述出观者“观看”图像的意识结构,能够作为图像意义呈现的基础。其图像意识能够有效展开对模仿传统中的艺术图像(包括现实主义流派)、日常生活中的图像、大多数技术图像意识的分析,并揭示图像意识的内在结构.但是,这一概念有效性应用却面临着双重危险:其一是面临违背现象学的侧显复合体的原则的危险,即事物的呈现是侧显复合体的;其二是现象学家自身并没有揭示出非题材(对象)立义的过程。此外它对于非对象性艺术图像的分析有效性难以得到支持。

图像意识 现象学 有效性 视觉行为

杨庆峰

上海大学哲学系,上海,200444

国内会议

第六届图像图形技术与应用学术会议

北京

中文

87-95

2011-04-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