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食品安全性评价
我国的现代食品毒理学研究和评价工作始于新中国成立后。上个世纪50~60年代食品毒理学在我国开始起步,70~80年代得到很大发展,80~90年代,在已开展了大量的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及其相关工作的基础上,由卫生部食检所和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营卫所牵头,组织相关高等院校、防疫站等组成全国性的协作组,展开了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标准的研制工作,1983年提出《食品安全性毒理学程序》(试行草案)。1994年8月10日卫生部正式发布并实施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GB 15193-1994),该标准对食品毒理学评价的目的与原则、不同物质的试验选择要求、具体试验方法和结果判定、实验室操作规范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GB15193的颁布和实施,在规范和促进我国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工作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进入21世纪后,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牵头,组织了对1994年版国标的修订工作,并于2003年9月由卫生部和国标委联合发布、200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版的《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GB 15193-2003)。
功能性食品 食品安全 卫生标准 毒理学评价
张立实
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环境诱变剂学会风险评价专业委员会第四届第三次委员会议暨全国第11届学术会议——低碳环境与遗传损害研讨会
西宁
中文
107-109
2010-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