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社会转型与基层法院行为方式的转变

本文分析了浙江省A县人民法院1982-2008年民事案件数据,发现改革开放以来,基层法院在纠纷解决中的行为方式发生了深刻的转变.一方面,案件类型上经济类案件大量激增使得法院的司法资源不得不更多的用于”纠纷解决”而不是”例行处理”;另一方面,结案方式从以往调解”一条腿走路”,转向调解审判”两条腿走路”.社会转型从宏观、微观层面影响了这种转变.这说明在迅速的社会转型背景下,对法院纠纷解决的机制与功能应予重新认识,并逐步将法院带回到纠纷解决研究的中心.

社会转型 纠纷解决 基层法院 行为方式

朱涛

北京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 100124

国内会议

2010年中国社会学年会——社会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本土化的探索

哈尔滨

中文

169-178

2010-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