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利民:清末天津与上海地方自治的比较--从近代城市管理机构建立的角度

问题的提出 以城市为单位的行政管理机制,是近代以后出现的,是从长期延续的城乡合治到城乡分治的进步。中国城市管理机构有两种模式,其一是外国人占领的大连、青岛等殖民城市,二是通过地方自治的发展而成。后者的形成过程,一般来看大致从19世纪末出现地方自治雏形,随着地方自治的推行和市政思潮的引进,形成行政法规的模式,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的《市组织法》得以确立并推行全国。以往研究城市管理机制的论著比较少见,何一民主编的《近代中国城市发展与社会变迁1840-1949>设有专章;赵可的《市政改革与城市发展》是从市政角度研究城市管理机构;另外,一些研究上海、北京、天津、南京、苏州等城市的论著也以不同的篇幅描述会各城市的管理机构。以上研究都曾经论述到地方自治是城市管理机构的雏形,而且研究地方自治的论著也强调了清末地方自治对城市管理的重要作用,并着重研究天津和上海的地方自治。
清末时期 地方自治 比较分析 城市管理
张利民
天津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国内会议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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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2.161-169
2006-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