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遗传资源专利申请中的事先知情同意与行政许可问题
本文根据《专利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关于第二十六条的修改意见的说明,分析了基于遗传资源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问题,以遗传资源来源披露中涉及的两个关键问题,即事先知情同意与行政许可为中心,提出了在专利制度之外建立完善我国事先知情同意与行政许可制度的构想,以更好的配合专利制度,严格审查基于我国遗传资源获取利用所产生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
遗传资源 事先知情同意 行政许可 专利申请 专利法
何英 郗振洁
中国地质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研究所 中国地质大学
国内会议
2008知识产权南湖论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与知识产权制度完善”国际研讨会暨中国企业法律保障高峰论坛
武汉
中文
286-290
2008-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