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Ps协议框架内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中法比较
TRIPs协议对WTO成员方的知识产权刑法保护规定了应达到的最低标准,涉及受保护的知识产权种类、犯罪构成要件、刑罚设置以及处罚力度。法国《知识产权法典》将刑事责任条款分别规定在各种知识产权的有关章节;在犯罪构成和刑罚设置上,各种知识产权之间存在某些差异。中国法将知识产权刑法保护条款统一纳入了刑法典,在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上,各种知识产权之间存在相当的差异,而在刑罚的设置上基本一致。总的来说,法国法的规定符合TRIPs协议的要求,其保护水平也高于协议所规定的最低标准;中国法在受保护的知识产权种类上超过了TRIPs协议的最低标准,但在犯罪构成要件和刑罚设置上还与协议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知识产权 刑法 法国法 刑罚设置 犯罪构成要件
冯术杰
巴黎第一大学法学 清华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08知识产权南湖论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与知识产权制度完善”国际研讨会暨中国企业法律保障高峰论坛
武汉
中文
405-415
2008-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