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台湾地区”智慧财产法院组织法”述评

知识产权案件技术性强、诉讼程序繁冗等现状引发了改造知识产权司法机制的诸多呼声。如何设计有效的司法机制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司法资源的分配问题,更是对整体经济利益的考量。台湾地区近期发布”智慧财产法院组织法”,决定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将知识产权第一、二审民事案件,第一审行政案件以及第二审刑事案件纳入其管辖范围,并增设技术审查官制度,以期解决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的技术事实认知问题。这也是当今知识产权法院专门化潮流下的又一次立法尝试。

知识产权 法院组织法 技术审查官 诉讼程序 司法机制

郭寿康 李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 最高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2008知识产权南湖论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与知识产权制度完善”国际研讨会暨中国企业法律保障高峰论坛

武汉

中文

433-439

2008-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