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知识产权执法衔接机制的完善
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执法并举的二元模式已经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重要内容,在实践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功用。但是,两种执法权运作所产生的衔接不流畅、标准不统一和程序不一致等问题,对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制度依凭提出了变革欲求,为进一步审视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执法衔接机制的设置理路提出了挑战。 本文以建构“内生系统有机结合、外部体系明朗紧凑、整体架构通达流畅”的衔接机制为目标,反思和检讨了现有立法资源和体制现状,通过整合有益因素,提出了若干完善建议。
知识产权 行政执法 司法执法 衔接机制 二元模式
梅术文 杨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国内会议
2008知识产权南湖论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与知识产权制度完善”国际研讨会暨中国企业法律保障高峰论坛
武汉
中文
454-462
2008-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