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新农村建设中的残疾人保障研究

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黑龙江省目前的农村残疾人口数量为129.5万人,占全省残疾人总数的59.16%。其中,数量最多的为肢体残疾人口,有53.1万人;其次是听力、视力和多重残疾人口,分别为20.7万人和16.8万人;智力、精神和言语残疾人口相对较少,分别为11.7万人、7.8万人和2.6万人。农村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与扶助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应有之题。残疾人群是农村社会弱势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国家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的主要支持目标。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村残疾人属于弱势群体;与健全人相比,他们更属于弱势群体,所以,这一群体具有双重的弱势性。农村残疾人急需得到社会支持,包括国家、社团、个人在内的社会网络的支持。同时,相应的理念定位、政策制定与制度设计至关重要。

新农村建设 残疾人 弱势群体 保障制度 政策措施

王欣剑

黑龙江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

国内会议

首届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论坛

北京

中文

55-62

2007-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