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报告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贫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所以,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是当前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着力点。而农村残疾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中最特殊的一个群体,尽管数量不大,但他们是农村贫困人口的主体部分,生存状况最差。这部分人的保障问题能否解决好不仅关系到残疾人事业是否做到实处,还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是否能够真正实现的问题。可以说,“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社会的小康:没有农村残疾人的小康,就没有农村的小康”。
农村地区 残疾人 社会保障 合法权益 小康社会
湖北省残联、省社科院、省委政研室联合课题组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66-82
2007-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