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激励机制研究
“落后产能”是指不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不适应钢铁生产的需要,不能达到国家安全生产、环保和能耗要求的,需要限期淘汰、更新、改造的设备生产能力。钢铁产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和各个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收到成效。因此,要继续加大差别电价执行力度;继续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对主动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积极支持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来淘汰落后;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实行差别化落后产能退出政策等,通过一系列组合措施,迫使钢铁落后产能尽快退出。本文着重介绍了国内外落后产能退出政策、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政策的法律依据、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政策研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政策。
落后产能 钢铁产业 环境监测 激励机制
汤毅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32-35
2011-0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