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法律救济制度的探讨
近年来,药品不良反应不断出现,已经成为危害人类生命安全的重要因素之_,由此引发的纠纷和诉讼也日益增多。在我国,药品不良反应致人损害的司法救济是现有法律的盲点,药品不良眨应的受害者在正常服用药品过程中受到损害,究竟由谁承担责任目前尚无定论。药品不良反应侵权不仅无法适用传统侵权法中的过错原则,也不能适用无过错原则,这使得药品不良反应受害人的损害难以得到弥补。本文在对我省药品不良反应实际调查分析基础上,运用医学、法学和社会学等多学科知识对我省药品不良反应的现状、产生的原因以及法律救济途径进行系统研究。提出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救济制度的建议。通过借鉴外国的药品不良反应救济制度,对完善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救济制度提出了初步的构想。
药品不良反应 法律救济 司法实践
陈禅觉 程茗 宋硗 刘雅婷
大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07级法学专业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82-91
2011-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